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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维护人权和人道主义的体现。我市现有残疾人约12万,按70%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来测算,就有约8.4万残疾人有康复需求,“社会性工作社会搞”是唯一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因此,2005年7月,常州市残联、共青团常州市委、常州市志愿者总会围绕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回归社会,早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康复志愿者助残行动”,这是我市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的又一个新举措。现就如何做好这项工作,谈一下个人的想法:
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康复志愿者助残工作
康复助残行动是志愿者服务的有机组成部份。康复助残行动以“倡导助残风尚,奉献一片爱心,践行康复义务,提升城市文明”为主题,动员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爱心人士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康复助残行动中,形成热心助残、乐于奉献、携手前进的社会风尚,而志愿者服务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增进社会福利和改善社会问题而提供的服务,可见,康复助残行动是志愿者活动的细化,是志愿服务的组成部份。
康复助残行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市场经济社会是竞争的社会,竞争中势必会出现弱势群体。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原因,势必绝大部份都是弱势者,但社会应该是有情的。通过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康复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层次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有着积极作用。
康复助残行动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完善社会道德规范和秩序,实践证明,青年志愿者开展康复助残志愿服务,既光大了扶残助残这一中华民族的美德,又弘扬了无私奉献的社会新风,是青年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有利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与平等和谐人际关系的形成。
二、志愿者助残工作的现状
为了开展好常州市“助残志愿者”康复助残行动,共青团常州市市委、常州市志愿者总会和常州市残联做大量的工作,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下发了有关文件。市残联与团市委、市志愿者总会就开展这项行动进行了专题讨论,一致同意开展此项活动,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助残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康复助残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把队伍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内容,以文件形式确定下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各辖市区残联,都主动与当地志愿者组织联系,并做好了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使每个有志助残的青年志愿者的资料都登记在册,并发给了相应的证件。
三是开展好启动仪式。常州市残联与有关辖市区衔接,选择影响较大的街道、社区,如天宁新丰街道、戚墅堰区戚街道、钟楼马公街道,开展了规模较大的启动仪式,扩大社会影响,取得社会支持,从而激发广大青年助残志愿者努力为残疾人服务的热情。
三、做好志愿者助残工作的几点思考
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真正要把这项工作开展好,也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㈠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一项工作开展的顺利于否,与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息息相关,要让政府部门认识到志愿者康复助残工作是青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从而加大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使这项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
㈡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促进服务组织网络化。助残志愿者组织是残疾人工作的延伸,是进一步做好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础。目前,我市助残志愿者组织虽有一定的基础,但还不够健全,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还没有建立,远远不能适应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级服务中心的建设,使其切实承担起规划、协调和指导的职能;其次要通过多种方式创建社区服务站,在城市社区中普遍建立能正常运转、持久发展的服务站,形成完善的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同时注意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助残志愿服务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建立起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助残志愿者行动自身规律的工作机制,提高助残志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㈢要努力拓展服务领域,促进服务项目多元化。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助残志愿服务的项目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是整个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的中心。作为一个成型的项目,要有具体的服务内容,有易于操作、便于坚持的形式,有阶段的目标和长远的规划。我们要在党政关注、残疾人急需、青年能为的结合点上寻找工作突破口,选择服务领域,确定服务项目。既要有长期性服务,又要有集中性服务;既要立足本区域开展服务,又要扩大服务空间,在更广的领域内,努力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项目体系。 ㈣要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促进服务队伍稳定化。助残志愿者是助残志愿服务的主体。对于助残志愿者来说,参与志愿服务,既是贡献社会的方式,也是接受锻炼、增长才干的珍贵的人生阅历。从目前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数量来看,参与面远远不够,既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也满足不了青年的需要,亟需进行更大范围、更为持久的动员。志愿者队伍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能经常性、长期性从事志愿服务的相对稳定的队伍,这是青年志愿服务的基本队伍。另一类是响应临时招募,一次性或短期参加志愿服务的队伍,如为大型活动、急难险重任务提供服务的志愿者等,这是青年志愿服务的机动队伍。我们要努力推动这两类队伍有较大的发展,三年之内要使助残志愿者队伍人数达到3000名左右。
我们相信,通过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以及青年志愿者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助残志愿者行动一定会取得丰硕的成果,为2008年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提供有效的帮助,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ОО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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